近日,经宣化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交通肇事案在宣化区法院公开审理。实际驾驶人李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车主赵某某作为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真的是占小便宜吃大亏呀!自己不懂法,不仅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赵某某在庭审后非常后悔地说道。
赵某某经营着一家小型企业,需要雇佣司机为企业运送货物。今年2月,赵某某在招聘司机过程中发现李某的雇佣费用相对其他司机便宜了近千元。通过进一步了解,发现李某会开车但没有驾驶资格。为图便宜,赵某某便雇佣李某为自己的固定司机。
3月22日17时许,李某驾驶重型半挂货车在送货途中与驾驶电动三轮车的受害人相撞,造成两车损坏、受害人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经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李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公安机关以李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向宣化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在审查这起案件时,敏锐地发现了疑点,在对李某讯问时,他供述自己没有驾驶资格但常年驾驶大型货车,是赵某某雇佣其从事货物运输的。
检察官审查后认为,李某无驾驶资格,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涉嫌交通肇事罪。赵某某明知李某无驾驶资格,因雇佣费用较为便宜,进而雇佣,致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也已涉嫌交通肇事罪。随后,检察机关先行开展了赔偿谅解、矛盾化解工作。在肇事方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的基础上,开展了依法追诉肇事漏犯工作。
一方面,检察机关协调公安机关召开公检联席会议,对案件进行分析研判,调整取证方向和方式;另一方面,要求公安机关及时取证。传讯李某重点核实其受雇过程、工资待遇以及赵某某对其无驾驶资格是否知情等问题。
起初,赵某某很是不服:“我知道李某没有驾驶证,但他是老司机,我雇佣他确实是因为工资低,但发生事故是因为李某没有安全驾驶,我没有驾驶车辆,能算我犯罪吗?”面对检察官,赵某某说出了心中的疑问。
检察官针对赵某某的疑问,从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到共同犯罪的认定作了详细讲解。检察官明确指出:“你作为机动车所有人,授意、指使李某违章驾驶造成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已涉嫌交通肇事罪。”经过检察官的耐心释法说理,赵某某表示知道错在了哪里,并认罪认罚。
随后,检察机关以赵某某、李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现一审判决已生效。
1.本网(张家口新闻网)稿件下“稿件来源”项标注为“张家口新闻网”、“张家口日报”、“张家口晚报”的,根据协议,其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稿件之网络凯发备用官方网站的版权均属张家口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 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 时须注明“稿件来源:张家口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其他转载稿件涉及凯发备用官方网站的版权等问题,请作者或凯发备用官方网站的版权所有者在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电话:0313-2051987。